3天前下午我收到一条短信,说我的车于2014年3月24日9时18分在广西南宁市横县470县道新桥路段超速。第二天我去横县交警大队查看,是显示我超速,我当场提出异议,引导员说有异议到3楼左手边第一个办公室提,我去了。一个警察在电脑上给我看了超速的图片,图片显示是2014年3月24日9时18分47秒。时速为75公里,限速是60公里,我的车被拍了尾部。我当场把我的数据提出,是汽车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数据,就是以下图片。警察说要找领导并记下笔录。下午我又去了,那个警察说我们没有权利作出判断,要我去宣传中队查询。我又去了宣传中队,并在警察那里能上互联网的电脑上提供了比图片更加详细的内容,结果回答是,这个事情要问上级领导。警察拍摄的地点是新桥钟村望北1公里处,时间是当天9时18分47秒,测速为75公里。而根据定位系统提供的数据,9时0分至9时30分,车辆以没有超过60公里运行,而且天9时18分47秒,数据显示车辆在校椅福堂村和横塘村之间的县道上。意思就是说,那个时段,我被交警穿越了。或者我灵魂出窍,化成鬼魂,刚好交警雷达测速仪有穿越时空功能,而且白日见鬼了。那天在交警大队,你可以想象得到警察是如何的垭口,如何的推脱,如何的抵赖他们警察说你提供的数据不算数。共产党的政府花了上千个千亿人民币的北斗星系统提供的数据没用,现在是公安系统的警车都在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终端,他们的就有用,我使用就没用了。北斗星定位系统定位误差5公里之内,速度误差0.2米每秒。时间误差十分之一纳秒。还有百度与谷歌搜索引擎提供的运行轨迹,中国移动提供的运行轨迹难道就比不上那个测速仪??????现在的情况是他们踢足球啊,踢来踢去。
2014年3月24日9时18分我穿越时空成功了!!!!
admin·2024-10-13·12 次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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